东明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民主生活会由书记负责主持,开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议要有针对性,要解决实际问题。
3、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班子党政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避免把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和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4、对生活会中反应出来的问题,由本级党组织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做出报告。
5、民主生活会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自己所分担工作的完成情况;清正廉洁情况;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或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