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19-07-16 浏览次数:94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 严禁赌博和为赌博者提供场所,凡参与聚众赌博者上报公安机关处理。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参与赌博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视情况取消其低保待遇和扶持政策。

2. 严禁在禁牧期间和禁牧地块2018年4月份的无立木地块是重点中的重点)放牧,一经发现村民可直接向村委会或镇禁牧大队举报。凡在禁牧期间和禁牧地块放牧,被群众举报到村委会或镇禁牧大队处理过的,不给予涉及养殖业及养殖业相关的(如窖池、棚舍等)补贴、补助。

3. 为了使我村的环境更美,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立我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并成立相关组织。对我村所辖街巷全方位、无死角的化分成段,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全村有劳动能力的精准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党员都是相关街巷的具体责任人。对此项工作不积极配合、故意拖后腿的,村委会将考率对精准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进行重新评议,相关党员上报上级党委处理。

4. 各户对家院外门前街道卫生及绿化具有清扫和管护义务,保证街道干净整洁,绿化树木长势良好。对于拒不清扫责任区内卫生的,在全村范围内进行曝光,对于损坏绿化树木的处以绿化树木价值2---3倍罚款。

5. 对在道路上及道路两侧乱仍、乱放、乱堆杂物,柴草、粪堆的,经村委会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严禁桔杆进村(除少量烧火、做养饲料整齐堆放在院内的除外),凡是桔杆入村者责令移到村外指定地点,对拒不执行者,报镇政府强制执行并处以200元罚款。

6.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禁止在耕地埋坟,党支部、村委会要对耕地埋坟者及时进制止,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禁止土葬

7. 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确需办置酒席的菜数不得超过坐桌人数。村“两委”人员和党员干部不得加参除近亲属以外的庆祝活动。违反规定的党支部、村委会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是底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大操大办造成铺张浪费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视情况取消底保或帮扶政策。

8.红白喜事、升学开业、添丁祝寿等活动和所聘请的厨师必须提前到村委会备案,不得邀请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得收受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礼品。对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曝光。

9.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如有以上行为经村委会村委会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10.禁止索要巨额彩礼,如确需办事费用的,不应超过5万元,超出部分由子女承担。如因子女结婚造成贫困的,不得评为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

11.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凡是老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是的,子女要尽赡养义务,每年为每位老人提供1800元以上生活补助。对于拒绝为老人提供赡养义务的,除进行道德谴责外,由村委会组织依法起诉,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酌情取消政策扶持,交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12.村委会每年在全村中评选出尊老、敬老道德模范、清洁模范、诚实守信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带头致富模范等各3名,颁布证书,给予奖励,相应评出反面典型进行曝光批评。善行义举榜每半年评选一次。

 此《村规民约》自2019年2月1起施实施

 

 

           平房村民委员会

                2019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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