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浏览次数:77

奈曼旗农牧业局

奈曼旗财政局

 

农牧发〔2018〕 83  

 

 

关于印发《奈曼旗2018—2020年农机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现将《奈曼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苏木乡镇、场,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育典型农机合作社,引导农牧民使用先进的农牧业机械,强化政策宣传,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政策成效。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农牧业、财政

    附件:奈曼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奈曼旗农牧业         奈曼旗财政

                              

                            2018年620


奈曼旗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8〕115号)通辽市农牧业局、财政局《通辽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坚持突出补贴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为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保持政策持续和稳定,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22小类49个品目。自治区财政资金对牧区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实行累加补贴和单独补贴,单独补贴的畜牧业机械未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的自治区特需产品,仅限自治区选型产品和装载机、风光互补设备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并优先补贴农牧业生产特别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大型、高科技产品,以及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机械产品,包括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产品。

补贴机具是当年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我旗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畜牧业机械补贴仅限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牧民和牧民生产经营组织界定以持有草场承包经营证件为依据。补贴对象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业生产经营组织(含牧民生产经营组织,下同)是指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1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贴);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过1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为适应供给侧改革,鼓励集团作业形式,对一次性购买多台套大型拖拉机、青贮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的专业合作社和生产经营组织,优先给予补贴,经旗农机主管部门研究,书面报备旗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存档。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标准执行。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我旗为半农半牧旗县,牧民及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基础上,自治区会安排一定的补贴资金,我们称为牧民补贴资金,我们将根据每年资金总量,保证重点发展项目优先补贴;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年平均销售价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3万实行末台补贴的,即结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单补一台;也可以对末台进行累加补贴,但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50%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继续施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定额+比例”模式,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情况发生。

、工作程序

继续施行开放购机、先购后补、持据申请、简化办理做法。具体流程:

开放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先购机后申请购置补贴,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自治区农机生产企业和区内外安装类挤奶机生产企业可继续直销配货。凡申请补贴的购机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附件1),供购机者户籍所在苏木乡镇场核实。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实现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我旗根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及时跟进开放,方便购机者申请补贴。

)持据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通后,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户口本、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农牧业局农机股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农机购置补贴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为本组织成员证明。牧民申请购机补贴,须同时提供自治区统一制发的草场承包经营证书原件(草原证);分户后共用草场证或草场证未发放到户的,须提供共用草场证原件及购机者所在苏木或嘎查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补贴按照购机者现场申请先后顺序受理,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补贴信息,签发补贴指标确认书(附件2。指标确认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购机者,一份存档,购机者本人应在补贴指标确认书相应栏目中签字按手印,确认本人非财政供养人员身份,并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本人确有原因无法到场办理的,须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禁止农机产企业参与或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具体操作事项。

 )结算兑付。农机股把购机者的购机信息,录入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转报旗财政局农财股,由农财股审核通过后逐一下发到各苏木乡镇财政所。各苏木乡镇财政所做好农户购机清册,即核实购机者与户主关系,核实惠农一卡通所有人与购机者关系的信息后,反馈给农牧业局。由农机股再次核对清册,核实无误后转报旗财政局农财股并由其核对后上报国库支付中心,通过银行及时足额将购机补助款打入购机户惠农一卡通账户。

工作措施

)严守工作纪律。农机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实施程序管理。针对地方实际进行工作方法创新的,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形成政府书面决议,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事,包括信息公开时限、审核结算时限、特别是清册审核时限不能因个别乡镇超越时限,影响全局补贴工作,影响补贴兑付。保证政令畅通,保障服务对象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保持自省自律,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坚决杜绝慵懒散推、敷衍塞责的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做好政策宣传。我旗依据自治区围绕实施方案统一编写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提纲,做好提纲细化宣传工作,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广泛宣传,形成浩大声势,让农牧民和社会广泛深入了解具体政策规定,激发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二是利用互联网、微信,延长宣传链条和宣传时限。三是通过农机经销企业,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村牧区,让农牧民和第一线生产经营者准确掌握政策,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严格规范操作。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力争做到购机者“只跑一次”,最大程度方便服务对象。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不同年度国家及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变动、终止的,按变动终止情况执行。

    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和核实。(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机具核实登记表见附件3)。

    )落实信息公开。农机股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补贴对象的补贴信息,除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一卡通(银行卡)账户等个人隐私信息外,应予公开。末台补贴办结后,在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新录入一份申请,操作时在原机具出厂编号、发票后加“1”虚拟编号分配,并在备注栏说明,一并予以公开。

    

附件:  

1.内蒙古销售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2.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3.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机具核实登记表


附件1

内蒙古销售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供货企业详细名称(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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