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子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19 浏览次数:93

土城子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中共土城子乡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年初以来,土城子乡党委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上四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旗纪委统一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8月1日至11月6日,旗委巡察组对我乡进行了历时3个月6天的集中巡察。乡党委对照5项12条反馈意见,召开1次党委会议、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次调度会,重点传达学习贯彻旗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整改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了整改问题逐一销号。

二、年初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乡工作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土城子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纪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实基层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基层党组成员主动履职,及时对分管部门和管理人员存在的风险加强预控,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

(二)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在乡级人大、政府换届过程中,选强配齐了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了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奈曼旗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细则》,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的热情。

(三)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土城子乡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二是深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年初以来,受理问题线索1件,案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了《土城子乡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四是扎实推进“三务”公开工作。落实“三务”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效防止了“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四)抓好作风建设。一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对元旦、春节、清明等假期的明察暗访频次和力度,实时动态监督干部日常行为,年初以来,开展明察暗访16批次。二是制定了《土城子乡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紧盯“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严查“四种行为”。

(五)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土城子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年初以来,召开党委会5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和民主监督。

(六)严肃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12名党组织书记接受全员轮训。乡党委班子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对照中央要求、对照初心使命,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我检查、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组和基层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分别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乡选派干部到会指导,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初以来,我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个别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抓得不实;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不收手、不收敛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干事创业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乡党委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乡党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督促各党组紧扣“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惩治腐败”三大关键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之责。三是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奈曼旗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细则》。

(三)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关注作风领域新动向,严查隐形变异“四风”。弘扬务实担当、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推动形成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正气。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通过聆听专题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各党组深入开展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培训,全面牢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政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严厉整治扶贫、涉农涉牧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整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行动。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防身治病”的制度,进一步纯洁党内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七)强化党内监督执纪。学习并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日常监督,严把第一道关口。支持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前两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有效减少后两种形态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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