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窗口服务指南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向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2.每年12月份前按标准向村委会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
3.村委会统一将本村参保费上缴服务窗口。
4.服务窗口进行系统录入,填写合作医疗本。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三、市外就医医疗费报销
(一)办理程序
1.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服务窗口提供相关资料,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2.服务窗口报旗合管办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服务窗口兑现报销医疗费。
(二)需要的资料 住院费用原始发票(电脑打印)、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合医证(属意外伤害的须提供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可靠证明)。
参合金实行跨年度缴纳,每年12月25日前缴纳下一年度参合金。
提示:以上各项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