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窗口服务指南
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咨询
办理采伐证
采伐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采伐申请,村委会出具经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的《林木采伐介绍信》。
申请人将《林木采伐介绍信》上报乡镇林业工作站。
乡林业工作站派人到申请采伐地块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实符合采伐条件的,乡林业工作人员填写《林木采伐申请书》并上报旗林业局。
旗林业局受理后派人到现场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并开具采伐证。
对皆伐作业的,申请人还要提供《更新造林协议书》。
办理林权证
办理程序
申请
登记受理
审核
公示
发证
需要申报材料
《林权登记申请表》
林地合法来源证明:林地承包合同、林地流转合同等
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四邻认界证明
乡镇林业工作站绘制的林地位置图
林权是个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林权是集体、其他组织或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额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林地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申办林权证公示证明。
法定办结时限:申报材料审核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乡镇林工站在林地所在地公示30天,公示无异议后三个月内发证。
承诺办结时限:申办材料审核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乡镇林工站在林地所在地公示30天,公示无异议后2个月内发证。
提示:以上各项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