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邵晓文:党组书记 ,主持政务服务局全面工作。
王喜勇:局 长 ,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
李 喆: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李玉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支部、人事、财务工作。分管:12345热线分中心、办公室。
杨秀明: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政务服务 、电子政务、效能监察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务服务股、电子政务和效能监察股。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旗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承担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工作。起草有关政务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指导推进全旗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统筹指导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划监管全旗政府网站和蒙文网站建设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网和蒙文门户网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参与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内容建设。负责旗政府网络与自治区、市政府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党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旗长热线管理、运行工作。
(六)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
(八)负责全旗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九)负责全旗“互联网 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 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十)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科室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接待、财务、统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材料起草、党务人事、工青妇、对外协调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督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旗长热线管理工作。
(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股。按有关政务服务规章开展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旗、乡两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旗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组织开展全旗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定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和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考核评价工作。
(三)电子政务和效能监察股。负责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规划监管全旗政府网站,承担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旗政府网络与自治区、市政府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旗本级“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全旗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旗电子政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范,协调监督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2599 4222699
传 真:0475-4222699
电子信箱:zwfwj2019@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生态大街党政办公综合楼16楼
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 喆 局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高学芳 中心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合交易股、政府采购股、交易信息股及中心党建工作。
涂彦华 中心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督查室、办公室、业务股、网络信息股及中心工青妇、财务、基层政务服务指导、扶贫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代表旗本级政府集中为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办理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三)做好对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批、现场服务和项目跟踪服务。
(四)协调处理中心运行中进驻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会同旗纪检监察部门对中心各窗口、进驻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旗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服务工作。
(六)负责收集、存储、发布旗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提供旗级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七)承担中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业务培训和运行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受理对旗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关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
设七个内设机构,即: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的日常办公、会议及接待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档案、人事、值班以及印鉴(章)管理、报刊订阅、文件收发传阅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简报、信息和其他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印和刊发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各项活动、日常新闻宣传与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对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工作。负责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例会、联合会议等会议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对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评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负责社会评议服务情况的汇总分析;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督,避免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生不公正行为;会同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机构的监督考核。
(三)业务股
负责对进驻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收费项目的审核和公开工作;负责对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审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及网上办理流程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各窗口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协调工作;负责窗口业务的对外协调及各窗口之间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各窗口单位业务工作综合统计及归档工作;负责服务事项的跟踪协调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下级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联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服务事项、“绿色通道”事项联审、联合勘察事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旗级联合审批事项的服务工作;负责办件统一受理工作。
(四)网络信息股
负责中心网络信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中心软、硬件设备、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正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网站、网上办公系统(网上政务大厅)的维护;负责网上审批、四级联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网络维护;负责多媒体宣传资料收集、整理及制作;负责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操作培训;负责中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提供项目办理情况及结果的查询服务。负责监控系统、对讲系统、语音系统、专家抽取系统、LED屏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监控声像资料的采集、刻录、保存。
(五)综合交易股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办理交易登记、投标报名和招标申请,核准招标资格和招标方式;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为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其他服务。
负责受理产权交易、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采矿权出让申请并负责对交易材料的审核等具体工作;为交易各方提供公开交易场所及交易相关的咨询、策划、组织等中介服务,降低产权交易成本;负责交易信息的发布、公示和成交公告;组织实施和监督产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对土地矿业交易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负责发布BT、BOT等融资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药品采购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外包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负责对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核验工作;为交易各方提供公开交易场所及交易相关的咨询、策划、组织等中介服务;负责收集和整理政策和市场信息,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筛选、引进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
负责做好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算价等有关资料的登记备案审查工作;采编和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人工、机械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负责解释;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府采购交易股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本级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公开招标采购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公开招标;组织实施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集、整理、分析政府采购相关的市场信息,建立和规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程序;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受理和处理采购当事人的质疑;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对政府采购中发现违规和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交易信息股
负责中心网站政策法规、新闻动态、专业文章、办事指南信息的统一发布;负责中心网站发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出让公告、公示信息及相关通知;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组织抽取、通知评标专家;负责股内业务档案整理和中心招投标项目交易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475-4224502
2、传真:0475-4224502
3、电子邮箱:nmqzwzx@163.com
4、邮政编码:028300
5、办公地址:华明物流园内
6、联系人:吕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