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水务系统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浏览次数:168

奈水党字【2016】12号

 

中共奈曼旗水务系统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

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经系统党委会研究,决定在“七一”来临之际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与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 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对照评选条件,在我系统在职职工党员(正式党员,且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中评选产生。

优秀党务工作者:对照评选条件,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的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除符合上述在职优秀党员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党建工作方面有创新精神,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受到了党员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党支部按给定名额在本支部范围内推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的先进典型党委进行表彰。

2、各党支部应召开党员大会,宣读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组织党员进行评选。评选推荐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党员公认,真正把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本次评选先进个人,本着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进行推选。

4、各党支部评选推荐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并将推荐名单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系统党办。

5、推荐上报表彰对象由各党支部负责填写相关《审批表》,并于6月21日前一并报送系统党办。事迹材料要采取写实手法,事实准确,语言简洁,在全面反映评选条件几个方面内容的基础上体现特色。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2016年6月16日

 

 

 

 

 

 

 

 

 

 

 

 

 

 

 

水务系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名额分配表

 

支部名称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备注

局机关

1



孟家段水库

1

1


舍力虎水库

1



西湖水库

1

1


水土保持局

1



水利综合开发试验站

1



道力歹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

1

1


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1



水利规划所

1



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1



防汛抗旱机动抢险服务队

1



抗旱防汛水利工程管理站

1



石碑水库

1



河道堤防管理所

1

1


合计

14

4


 


推荐表彰通知(1).doc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