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了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了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与全旗统战领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2、贯彻会议精神。学习了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3、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严格纪律约束,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制定执行机关各项制度,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4、落实责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实际,制定了正面问题清单10条,负面清单10条,把该做的和不该做的问题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来,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和作为。
5、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三公经费”等及时予以公开,充分接受了各界的监督。
落实“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
6、实行“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干部人事、机关财务、物资采购等事宜由支部书记、副部长白永泉同志分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制度。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情况
7、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和耗材支出。
8、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规定,一切从简、工作餐杜绝提供酒水。召开全旗性的会议,没有安排宴会,力求精简高效,反对铺张浪费。
9、严格管理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因公差旅费的支出标准和范围。凡上级部门统一安排以外没有出现因公外出住宿现象,市内交通补助和公杂费等各类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10、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按规定我部应急用车确定为1辆车,但至今未给落实。目前,临时借用1辆应急用车,除了下乡和应急任务以外的时间均停放在指定位置,没有出现一例干部职工借公车办私事的现象。
11、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部机关实行上下班和外出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作风和整体形象得到了明显改善,从而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成效显著。
四、精准执行“四种形态”
12、党内关系正常化。通过民主生活会,在党员之间有效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且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切中要害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交流并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改变了工作惰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党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
反腐倡廉常抓不懈
坚持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按季召开1次党课要求,支部书记结合实际选好党课,召开支部会议,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
警示教育和提醒活动。组织7名党员2名干部,到奈曼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使每一位党员、干部从直观上受到一次反腐倡廉的教育,使之触及心灵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