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统战工作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次数:115

2014年旗委统战工作总结


一、经济统战工作

(一)开展“三项活动”,引领统战领域政治思想。按照上级安排,在全旗统一战线启动开展“三项活动”以来,旗委统战部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召开动员会、协调会,通过理论学习会、形势报告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题培训会等有效形式,坚持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疑释惑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广泛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与统战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原则,内容上丰富拓展,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抓载体、抓典型,以改革的锐气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了统一战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战领域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得到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领导能力得到提升、业务工作得到推进。二是积极开展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在全旗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开展了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坚定政治信念、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扎实开展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推进了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无党派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全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三是认真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今年继续在全旗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了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了非公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为促进全旗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二)强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了全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旗乡两级上下联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根据《通辽市2014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奈曼旗2014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二是制定政策,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奈曼旗2014年苏木乡镇场街道和派出专业招商人员招商引资工作管理考核及社会人员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奈党发[2014]19号),《关于印发奈曼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奈政发[2014]15号),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年内,旗委统战部针对光彩事业促进会贷款等4个项目开展招商活动5次。三是制定了《奈曼旗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和通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意见》,提出了26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政务环境。四是优化环境,营造了良好发展氛围。通过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阳光政务,落实“四个一律”,清理37个许可、审批和服务项目,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和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了非公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旗财政共出资500万元,设立了中小微企业基金账户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基金账户,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其中,通过中小微企业基金账户向自治区申报“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200万元,获得通辽市奖励200万元。成功引进了包商银行和内蒙古银行在旗内设立分支机构,旗政府与内蒙古银行通辽分行签订了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为我旗提供3.3亿元融资支持,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我旗中小企业提供6000万元授信支持。通过通辽汇鑫融资担保公司平台,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了10家非公企业,获得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截至目前,旗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全旗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累计发放贷款9.25亿元。

2014年,在自治区非公经济70条、金融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多项政策措施的有力支持下,奈曼旗非公经济迅速发展。截止11月,全旗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20459户,增长率为20%。其中,新登记公司制企业157户,总量达到886户,注册资本52.8亿元,户数同比增长21.5%,注册资本同比增长58.3%;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167户,总量达到17428户,增长率为14.2%;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114户,总量达到1895户,增长率为142.6%。非公有制经济全部从业人员43142人,同比增长12%。全旗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00.7亿元,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115.6亿元,占全社会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0%,同比增长19.4%。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税收15027万元,占本税种全部收入比重的78.3%,同比增长38.6%。

(三)加强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桥梁和助手作用,使行业商会、基层商会健全组织、发挥作用。目前,全旗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全旗经济社会建设,做强做大自身企业,为我旗财政收入和安置就业剩余劳动力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企业争取了各类发展扶持项目。                                                                                                                              

(四)认真开展名誉村主任工作。年初以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继续开展以“发扬光彩精神、推动农村发展,实现互利双赢”为主题的嘎查村名誉村主任选派工作。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再次选聘73名企业家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派到69个嘎查村任名誉村主任,并在苏木乡镇场组织召开了名誉村主任对接会议,致使2013年7月启动新一轮选聘名誉村主任工作以来,两年内两个批次共选聘了189名企业家,分别派到15个苏木乡镇场的179个嘎查村,使全旗50%以上嘎查村均有了一名名誉村主任。据统计,仅今年名誉村主任为所任职嘎查村在基础建设、农业生产、扶危济困、捐资助学等方面直接投入资金达240.45万元,正在帮助协调养殖贷款、基础建设等项目资金约800万元;还有一部分非公经济爱心人士通过建村部、建学校、捐设施、助学等方式支援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107.9余万元。

二、 民族宗教工作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情况:一是在三月份的法律宣传月和九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以学习培训、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和农牧民远程教育阵地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在民族苏木镇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区蒙古语言工作条例》,并在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民族地区的街路门牌、广告牌匾、场所文化和档案资料等基本实现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三是通过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苏木乡镇场街道文化站、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阵地,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了《奈曼旗201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并以旗委、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到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和旗直部门及驻奈中区市直单位。在2013年成功创建1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2014年确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14个,分场1个,社区1个,苏木乡镇场街道3个,部门和单位12个。以“热爱伟大祖国、构建和谐关系、建设美好家园”为创建活动口号,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示范社区”、“示范苏木乡镇场街道”和“示范单位”为落脚点,按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五进”要求,在全旗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创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创建工作的检查评比。今年把创建工作确定为苏木乡镇场社区及旗直部门单位年度实绩考评内容,使创建工作在体制机制的约束下得到常态化运行。

(三)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情况:今年在全旗重点实施了连片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扩镇、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等扶贫开发项目。其中,在7个嘎查实施了连片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969万元;在少数民族嘎查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0个;实施移民扩镇项目4个,总投资为4630万元;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6个,资金总额为500万元。

(四)民族宗教工作情况:2014年我旗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尊重和保障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一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14年,重点指导宗教界开展了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营造遵规守城的良好风尚。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强化学习举措、丰富学习方式、完善学习制度、充分调动了宗教界开展自我学习的积极性。三是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深入落实中央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支持宗教界举办“宗教慈善周”活动。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健康发展。四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制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通知,检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实现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把握好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构建了全旗协调、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为宗教工作提供了准确可靠地信息,提高了应对处置涉及宗教引发的突发事件能力。六是坚持宗教场所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与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组织工作,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党外人士和民族干部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印发和宣传落实了旗委《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更好的推荐、选派优秀党外干部和民族干部到相应的岗位锻炼,保证了党外干部和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的规范化。今年重点完成了全旗党外干部信息库建设。9月份,组织举办了全旗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培训班,共参加学员54名,进行集中培训5天;11月底,选送5名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到浙江大学进行强化培训15天。

四、海外统战工作

加强海外统战工作,认真落实了“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基本政策,多方面支持、照顾了侨务人员。


 

信息来源: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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