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特村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19-07-15 浏览次数:90

东明镇浩特村村规民约

 

为了全面推进我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新农村,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各户院内院外环境卫生由各户自觉维护,院内外做到整洁无杂物,同时保证不向街巷乱扔垃圾、杂物,不乱倒污水。对院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者,村委会出面督促改进,督促两次仍不改正者,处以罚款100元,不得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卫生责任区,村委会定期组织村民清理。不参加清理的一次交纳卫生费100元,并通报批评。

二、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子女每年至少要为每位老人提供1800—2600元的生活补助。对父母拒不抚养子女、子女拒不赡养父母者,除进行道德谴责外,由村委会组织依法起诉。不同意起诉的后果自负。对敬老爱老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并作为评选文明家庭的条件,同时开展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的评选活动。

三、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不要或少要彩礼,如果因索要彩礼造成家庭债务的,债务由子女承担。如确需操办的费用,不应超过5万元。原则上每桌宴席菜品不得超过坐桌人数的2个,活动天数不超过1天。凡因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导致生活困难的,将在全村通报批评,取消和不得享受低保户政策、贫困户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操办红白喜事办宴席必须向村委会报告,保证饮食安全,因饮食不安全出现事故由操办人负全责。

四、严禁聚众赌博。发动群众监督、检举聚众赌博人员和场所。对违法赌博者和开设赌场户,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对检举者奖励。

五、严禁造谣、信谣、传谣,不传播负面信息。对拨弄是非、混淆视听的,村委会及时查证辟谣,让居心不正的人没有市场。不得在各类媒体发表、转发不是的信息。对发表不实信息未构成犯罪的,已经查证,处以100—3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请神弄鬼和装神弄鬼,不在网络上传播负面、反对言论,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搞传销活动,对封建迷信和参加邪教组织者,进行积极、正面的说服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同时不得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七、严禁吸毒贩毒。对有吸毒苗头人员加强教育,对吸毒、贩毒人员,上报公安机关处理。造成生活困难不予照顾。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

八、树立厚养薄葬新风,杜绝在丧葬过程中存在的大讲排场、吹吹打打、鸣放鞭炮的不良行为。坚持用餐标准,表现好的表扬,坏的批评教育。

九、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供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对故意破坏、毁损公共设施者,双倍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不得私自开荒,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地、口粮田不得私自扩大经营面积,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于村民建房屋、棚舍、取土等情况,依据法律政策向村委会进行申报审批。对于未经批准的,责成本人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十一、严格执行全旗轮牧政策,违犯政策的每发现一次按羊每只5—10元、牛20—50元罚款。因放牧造成毁坏财物的按羊每只重罚500元、牛800元,同时对毁坏财物另行赔付。

十二、保护林木。严格按照审批指标采伐林木,严禁滥砍盗伐。对超指标采伐和私砍乱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按实际株数,每株罚款100元。对房前屋后等不需要办理采伐指标采伐林木的,必须报村委会审批,未经审批采伐的,按实际株数,每株罚款50元。严禁损毁村内绿化树木,每毁坏1颗,罚款300元。

十三、加强消防、生产生活安全管理,严禁秸秆进村,如确实需要进村的由村委会批准,并在3日内粉碎存放在安全地点。对私自进村者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严防野外用火。严禁焚烧秸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用电时找电工,严禁私拉乱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四、邻里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不寻衅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打架斗殴。

十五、形成学科学、用科学风气,争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践者、致富创新的引领者。

十六、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村规民约,共同监督,对表现优秀的村民予以表彰,优先享受党的惠民政策。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村民给与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和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同时设立检举举报制度,对检举举报人员进行奖励。

十七、建立每月最后一天为村民义务劳动日,对积极参加的给予奖励,同时作为评定低保、贫困户的条件,对不参加者,除批评教育外,不得享受任何优惠待遇。

十八、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执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本村规民约公布日期:2018110日。

 


信息来源:东明镇浩特村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