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员大会研究,将王领春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领春,女,蒙古族,大专文化,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八仙筒镇门迪浩来沙日浩来组人,1989年1月5日出生,现任门迪浩来嘎查村委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19年1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7月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包福全、马孟合。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3789716898
中共八仙筒镇门迪浩来嘎查支部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