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到我旗开展《通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84

5月26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富瑞恒,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包哈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德俊一行来我旗开展《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大沁他拉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富瑞恒主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国焱、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孙宏志,旗住建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随同检查并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孙宏志汇报了我旗贯彻落实《条例》有关情况,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就加强改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执法检查组对我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建设、街道绿化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一要加强法律宣传,从领导干部、部门做起,带头引导广大群众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二要针对高空架线、电动车充电等安全隐患,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及时整改;三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尤其应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四要全面检查消防、楼梯等安全通道,消除各类隐患;五要由公安部分牵头对宠物犬加强管理。通过持续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众卫生意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

座谈会上,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孙宏志汇报了我旗贯彻落实《条例》有关情况,与会人员从不同角度就加强改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执法检查组对我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工程建设、街道绿化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一要加强法律宣传,从领导干部、部门做起,带头引导广大群众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二要针对高空架线、电动车充电等安全隐患,执法部门应严格执法,及时整改;三要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尤其应重视医疗废物处置;四要全面检查消防、楼梯等安全通道,消除各类隐患;五要由公安部分牵头对宠物犬加强管理。通过持续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众卫生意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



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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