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力歹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111

道力歹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

党建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党章等,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素质。

四、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五、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单位领导班子认真抓好单位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努力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三、每月召开一次支 部委员会议,研究近期支部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传达支部决议,研究贯彻决议的措施。

五、每年至少上两次党课,对党员进行党建理论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

六、每年召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交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七、每年召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八、适时组织单位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

近平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党章》、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学习业务工作知识,提高党员的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二、学习形式。根据不同内容,采取支部书记领学、收看电教片、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进行。党员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三、组织领导。党员学习统一-由党 支部负责,要制定学习计划,按季度作出学习安排。政治学习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名党员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抵制“四风”,防微杜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要教育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每年开展一次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三、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党员发展对象,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课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评议次。通过评议,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党员评议的等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和标准根据党员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和年度目标情况,按照党员标准确定,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分五步进行,即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

六、党支部要将测评和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每个党员,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要进行宣传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给予严肃处置。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慎重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入党申请人写申请一年以上根据其表现和觉悟程度,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一般培养对象或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的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党费,个人自愿多交不限。

三、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委交纳一次党费,由党委收齐各支部党费后,交至旗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情况应向全体党员公布。

五、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依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钻研本职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党支部应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的思想理论、业务知识、党性党纪党风等方面教育。

四、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主题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普通党员、职工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五、党支部要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教育培养,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六、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按时交纳党费。工作发生变动要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

七、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