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屯党支部职责与分工
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协助做好党建工作,带好辅导员队伍。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乡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村的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5)做好本支部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