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次数:84

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党组中心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中心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并确定专人任学习秘书,负责做好拟定学习计划,学习记录等各项学习服务工作。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二、加强学习管理。年初要根据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委和旗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学习交流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学习方式。一是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如有重大政治和学习任务时,要及时组织学习;学习秘书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登记,因故缺席要事先请假并经组长批准。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认真看书学习并有学习笔记,自觉学习当代政治、经济科技和城市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中心组副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的督促和检查。二是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学习经济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城市管理方面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

四、实行考勤考核。每次集中学习必须签到,实行请销假制度,到课率必须达到95%以上,年平均到课率必须达到95%以上。对年到课率未达到90%的,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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