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
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中共奈曼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现就我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党组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委员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理论武装工作扎实开展。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落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支委班子和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党组书记亲自抓,积极配合旗网信办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体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见》及网络舆情处置规范等文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党组未按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2、存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开展不到位”问题。
3、存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格”问题中存在“报告会、讲座、论坛”等阵地缺乏有效监管。
4、存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利”问题中“网络安全监管不强”问题。
5、针对“对本部门重点网络平台安全监测”应加强。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力量薄弱”问题中存在“尚未建立网络宣传队伍”问题。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及时上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旗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要求认真落实。
3、完善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按规范程序进行报备审查审批。
4、党组加大对网络安全方面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以便开展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5、党组加大对本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安全监测力度。
6、强化网络宣传队伍建设,确定1名专兼职网络意识形态具体工作人员,并设有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
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