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2015年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62

机关工作制度

  为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盘棋的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已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

三、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虛作假,欺上瞒下,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材料。

四、局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

五、各股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五个不准”。

  1. 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

  2. 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 不准工作时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 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

  5. 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股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队,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

信息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