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103

东明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指南

 

服务项目(一):在乡复退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参战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审批必备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在乡复退军人需提供入伍复员证原件或县级武装部提供档案相关信息记载证明。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需提供入伍、退伍证原件及退伍时所在部队提供带病回乡证明或县级武装部提供档案中带病回乡信记载证明。

4.在乡参战退伍军人需提供入伍、退伍证原件及退伍时所在部队提供参战证明或县级武装部提供的档案中参战信息记载证明无任何参战证明或县级武装部提供档参战信息记载证明的,需2名同年入伍同时参战且受在乡参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战友出具证明审查认定。

5.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需提供退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信息采集表》、《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审批表》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嘎查、村委会或居委会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日期,嘎查、村委会盖公章。

办事流程本人申请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调查审核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依据上级有关优抚政策

服务项目(二):城镇居民低保和农村低保审批必备资料

凡是我镇居住常住人口,城镇非农业家庭月人均收入690元以下,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300元以下的,可以申请城镇居民低或农村低保,根据收入情况享受全额或差额保障。

办事流程申请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居)委会集体研究,然后公示名单,填制奈曼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研究、入户调查、公示→旗民政局审批,下低保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服务项目(三):城乡临时生活救济审批必备资料:

在我镇居住常住人中的困难家庭、农村特困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贫困,以及未亨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般贫困家庭,发生临时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城乡生活临时救济,根据贫困情况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办事流程;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集体研究,公示,出具证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查核实、公示→报旗民政局审批→发放救助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项目():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审批必备资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贴小二寸彩照)

办事流程:村民本人或村民小组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并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旗民政局入户调查、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项目(五):因灾毁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审批必备资料:

1.本人申请书;

2.因灾毁损住房图片2-3张,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填制奈曼旗倒房(火灾)户恢复重建档案;

3.村民委员会出具火灾证明。

办事流程:本人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申请→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现场核实并向旗民政局书面报告→旗民政局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项目(六):城镇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必备资料:

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随身物品的情况。

工作流程:本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审核→批准救助。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项目(七):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办理必备资料:

1.申请人年满80周岁以上;

2.申请人户口在我旗;

3.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张,,本人近期2寸红底照片2张、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两张。

办事流程:本人申请→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查→旗民政局审核登记。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服务项目():提供各类民政、优抚、低保、残疾人、民族宗教政策咨询

凡是我镇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均提供各类民政、优抚、低保、残疾人、民族宗教政策咨询,并给予解释,无法解释清楚的,介绍前往旗级对口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各类民政救灾救济补助金、优抚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城乡最低保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贴、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查询。热情服务,核查好每一笔补助款项及物资,保证每一笔补助资金发放到各类对象手中。


信息来源:东明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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