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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评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互联网宣传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我站工作和社会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培育中国好网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传播先进文化、唱响网上主旋律、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 工程管理站把网评员队伍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安全文明工作责任制内容
第四条 网络评论员的基本职责是主动掌握网上动态,并在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要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第五条 网络评论员要提升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及时发现不良信息的方法,提高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的能力,要注重结合网络语言特点,提高网络评论员文字撰写水平,掌握网络评论技巧。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网络政法信息巡查和引导工作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与维护稳定和法律工作相关的信息或接受新闻单位采访。
第六条 加强对网评员工作的时间保障。网评员一般利用业余时间上网浏览和评论。如遇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要集中精力开展工作,要确保其时间有保证、精力能到位。
第七条 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培训提升,积极参加培训班,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基本操作等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的能力。
第八条 建立网评员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将网评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问责机制。对在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网评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第十条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