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日浩来镇委员会
关于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村)、机关单位党(总)支部: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嘎查(村)4个;
2、先进环境卫生清洁队1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嘎查(村)干部5人;
2、优秀包村干部5人;
3、优秀农牧民共产党员14人;
4、优秀村民小组长5人;
5、优秀群团干部3人;
6、新农村建设典型人物8人;
7、产业发展带头人5人;
8、孝老爱亲模范5人。
二、评比的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先进嘎查(村)评比条件。以2016年度年终考核为依据,被列为实绩突出的嘎查(村)即为先进集体。
2、先进环境卫生清洁队评比条件。在2016年度清扫保洁工作中尽职尽责、任劳任怨,能够吃苦耐劳,认真履职并能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进行保洁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优秀嘎查(村)干部评比条件。以2016年度年终考核为依据,在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嘎查(村)干部中进一步择优推荐优秀嘎查(村)干部。
2、优秀包村干部评比条件。全年工作成绩突出,包村工作尽职尽责,各方面表现优秀。
3、优秀农牧民共产党员评比条件。达到“五带头”基本要求(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优秀村民小组长评比条件。工作主动性强,积极协助村委会完成各项任务,所承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5、优秀群团干部评比条件。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顾全大局,较好的完成嘎查村“两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新农村建设典型人物评比条件。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能在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和谐乡村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7、产业发展带头人评比条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组织销售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8、孝老爱亲模范评比条件。家庭成员平等互助,共同发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家庭成员整体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模范作用。
三、评比办法
1、单位推荐。按照评比的项目、名额和条件进行自评,经集体讨论后上报。
2、组织测评。由镇党委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组织测评。
3、进行公示。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表彰奖励。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召开表彰大会实施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要把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程序和评比条件认真组织实施。
2、公开公正。要站在全镇的角度,按照标准进行统一衡量,确保评出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先进性。
3、正确对待。评比表彰的目的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全体人员要正确对待荣誉,通过推荐表彰,善于发现本地区、本单位和个人与先进间的差距,把表彰推荐作为一次向先进学习的契机,作为争创先进的起点。
推荐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请按时将推荐表报到镇党建办。
中共沙日浩来镇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