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林场(圃)、森林公安局、林业局党支部:
现将《林业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奈曼旗林业系统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林业系统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旗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相关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全系统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上级党委工作组核查)办法,理清全系统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二、工作步骤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系统党委负责全系统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组织实施,并作出步骤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系统党委根据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等,报经旗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建工作队伍。系统党委建立分管领导负总责、党建办具体承担的工作班子。根据所隶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抽调人员,成立一定数量的专门工作组。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3、开展专题培训。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文件等,熟悉掌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要求。系统党委对工作组成员和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专门负责排查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党支部自查。各基层党支部要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的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制作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
5、工作组核查。系统党委工作组逐一到基层党支部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三查三核”。“三查”:一查基本信息,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查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三查接转组织关系情况,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出国(境)定居、留学、从事劳务的党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手续。“三核”:一是核准流动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二是核准“空挂”党员数量、去向、现状;三是核准“失联”党员数量、“失联”情况及原因。对每个党支部形成核查党员情况报告,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的初步建议。
6、系统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指导工作组和基层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并调查其“失联”期间的表现。形成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
7、汇总上报情况。系统党委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向旗委组织部作专题汇报,并将“失联”党员材料及相关表格,报送旗委组织部审查。
8、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系统党委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9、稳妥处理“失联”党员。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注重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
10、检查总结。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系统党委将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重点就失去联系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原因等作出分析;采取全面检查或抽查方法,对全系统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评估,统计汇总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报告,接受旗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制定工作方案(实施办法)、组建工作队伍、开展专题培训3个环节的工作。3月末前,召开全系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培训。
2、集中排查阶段。2016年3月末至6月底,完成党支部自查、工作组核查、召开系统党委会、汇总上报情况等4个环节的工作。7月15日前,各基层党支部报送排查情况报告和相关统计表格。
3、整改规范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底,完成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2个环节的工作。11月10日前,各基层党支部报送综合报告。
4、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11月,对全系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结合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巩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成果。
四、有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基层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
2、精细精准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人头。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要把排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系统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工作调度等方法,及时掌握各基层党支部工作进展,督促落实。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