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林业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119

各国有林场(圃),苏木镇林业工作站,局机关股站室:

    现将《林业系统201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林业系统委员会

二十五

      奈曼旗林业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旗纪委全会精神,推动旗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勤政廉政为重点,结合各项林业重点工作,强化措施,努力实现依法行政能力、服务发展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大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目标,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1.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直接责任。党组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并将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到各处室站,明确责任内容。

2.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部门及其岗位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防范;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行为。

3.认真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有力的系列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4.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到日常生活工作中,坚持制度与自律相结合,着力纠正发生在林业职工身上、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治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抵制和查处跑官要官行为。

6.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廉政谈话制度,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与分管处室站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7.加强网络问政和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8.支持和主动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对本单位、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加强旗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设,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春民同志任组长,纪检书记乔淑珍、副局长贾瑞卿同志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实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市委、旗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各处站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加强督促指导。局办公室要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安排,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积极配合旗纪委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加强对二级班子的督察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并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长:张春民

副组长:乔淑珍 贾瑞卿

  员:解春祥 朱振民 周春玉      张晓杰

           李玉峰 鞠怀伟 刘国华 金万顺 张志发

        王明志   高凤海 赵景双    

       

 

 


信息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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