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林场(圃),苏木镇林业工作站,局机关股站室:
现将《2014年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林业系统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2014年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奈党办字[2014]42号《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完成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请各负责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抓好本分解意见确定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旗委纪委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严格考核。
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党委成员都要对分管工作所属人员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负起监督检查责任,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坚决维护党的统一。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坚决抵制庸俗化社会风气。
责 任 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林业系统所有单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要求切实改进作风,规范廉洁从政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通辽市及我旗的具体规定,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整治”四风”,制定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责任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局内设股站室、各国有林场(圃)
3、加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责任人:张春民 贾瑞卿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国有林场、工作站
4、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压减20%的硬性要求,着力解决挥霍资金,奢侈浪费问题。
责任人:张春民
责任单位:办公室、统计内审股、各国有林场(圃)
5、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重点查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整治慵懒散、奢私贪、冷横硬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局内设各股站室、各国有林场(圃)
6、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
责任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生产股、办公室、退耕办、资源站、统计内审股、各国有林场(圃)
7、公路“三乱”专项治理。
责任人:张春民 解春祥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分局 、森防站
三、突出执纪办案,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8、积极配合纪委开展拍“苍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责任人:张春民 党玉萍
责任单位:各股站室、国有林场(圃)
9、实行各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工作制度。
责任人:张春民 党玉萍
责任单位:各国有林场(圃)、森林公安分局、森防站
10、继续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机制。
责任人:张春民 党玉萍
责任单位:各股站室、国有林场(圃)
11、加强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工作。
责任人:张春民 党玉萍 谢春祥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窗口单位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规划任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责任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各股站室、国有林场(圃)
13、执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按上级要求及时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交易制度。
责任人:张春民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加强自身建设,合理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14、党委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情况,要分清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责任人:张春民
责任单位:办公室
15、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人:党玉萍
责任单位:办公室
16、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责任人:党玉萍
责任单位:办公室
17、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分管其他具体业务工作。住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其开展工作并提供各项保障。
责任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各股站室、国有林场(圃)
18、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严禁参与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具体工作绝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责任人:党玉萍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国有林场(圃)
19、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约,推进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稳步推进。
责任人:全体党委成员
责任单位:林政股、旗林业工作站、资源站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