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他拉苏木集中整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137

 

 

 

 

 

 

 

 

 

 

白党发〔2017〕21号

                    

中共白音他拉苏木委员会

关于印发《白音他拉苏木集中整治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站办所中心:

现将《白音他拉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白音他拉苏木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白音他拉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通辽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旗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旗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奈曼旗纪委关于印发<奈曼旗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奈纪发〔2017〕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苏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苏木党委决定在全苏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三级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实处,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嘎查村、站办所中心;民政、财政、国土、水利、农牧、林业、计生、药监、扶贫等公共服务单位以及执法部门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涉牧、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项目对象识别、建设验收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拖欠群众财物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指挥机构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津补贴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拖拉推诿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

1.成立机构。苏木党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苏木纪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

2.制定方案。苏木党委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各嘎查村、站办所中心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3.宣传启动。苏木党委召开会议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及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我苏木集中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设在苏木党政办,电话:(0475)4644200。

(二)清理核查(4月8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同时采取主动出击,组织暗访、跟踪群众办事等方式发现问题,形成压力。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1日为时间起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分类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设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自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

3.汇总上报。各嘎查村、站办所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由各嘎查村及站办所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将汇总情况(附件)于2017年4月15日前上报至苏木纪委。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常态化督查。苏木纪委书记带队,纪委委员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对所包联的嘎查村、站办所中心开展集中整治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问题核查“零现象”的嘎查村、站办所中心,问题线索“零线索”的嘎查村、站办所中心要重点督查。

2.重点督办。苏木纪委将一些重点嘎查村和站办所,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要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重点核查,实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对有关“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及时核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3.实地抽查。苏木纪委将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各嘎查村、各站办所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责任追究。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不实、整治不到位、走过场,统计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审查不力,有问题不报告的嘎查村、站办所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包村干部和分管领导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同时,坚持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评估集中整治工作效果,要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各嘎查村、各站办所中心于12月10日前将制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总结上报至苏木纪委。苏木纪委将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旗集中整治办公室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嘎查村、站办所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包村干部和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责任,并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苏木纪委监督执纪作用,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实行集中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嘎查村和站办所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苏木纪委将创新履职方式,加大问题线索审查力度,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中共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我苏木纪委将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问题线索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集中整治预期目标。

    附件:1、白音他拉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2、白音他拉苏木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项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白音他拉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为迸一步加强对全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集中整治协调工作会议制度,苏木纪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现将相关单位及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苏木信息办公室:负责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安派出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查处非中共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或者挪用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类案件;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苏木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负责社保、就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


 

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督促指导嘎查村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民公开;负责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苏木财政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涉及嘎查村的涉农、涉牧、扶贫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涉牧、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项目管理等国土资源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苏木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苏木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


 

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苏木农服中心: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民生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管理等水

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

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旗集中整治工作

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苏木农牧业经营管理站: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嘎查村级财务大清查,开展农牧业、农机、畜牧等惠农惠牧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进一步健全“村账乡代理’’制度,严明基层财经纪律;负责组织对重点嘎查村的审计工作和涉农工作的业务督导、政策解释、数据统计,以及有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等工作;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林业工作站: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涉林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管理等林业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苏木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计生服务收费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


 

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苏木食药所:负责结合实际都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苏木扶贫办: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扶贫开发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苏木信访办:负责处理有关集中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苏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

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

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

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三、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  任晓飞    苏木纪委书记

    副主任  郭福忠    苏木纪委副书记

成  员  张中锋    苏木纪委委员


 

            宝团良    苏木纪委委员

            吕  利    苏木纪委委员

            郑佳秀    苏木纪委专职干事

          

四、苏木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相关单位负责及联络人名单

        王  阳    苏木信息办主任

        宋艳利    白音他拉公安派出所长

        吕  利    苏木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中利    苏木财政所长

        周文刚    白音他拉国土所长

       宋  奎    苏木危改办工作人员

       于  兴    苏木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辉    苏木农服中心主任

       宝团良    苏木农牧业经营管理站长

       白福元    白音他拉林业工作站长

       谭力杰    苏木计生办主任

       马占贵    苏木食品药品管理所长

       徐珍珠    苏木扶贫办主任

       张中锋    苏木信访办主任


附件2

白音他拉苏木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项目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核查项目(资金)名称

项目实施年度

实施单位

监管单位

资金数

(万元)

项目进展情况

备注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1、“项目名称”中的项目,主要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涉牧、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或资金;2、实施地区、部门单位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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