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106

 

 

 

 

 

 

 

 

 

 

 

白政发  [ 2017 ]  52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嘎查村、站办所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紧急通知》(内民政电传【2017】3号)及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奈政办字【2017】49号)文件精神,经苏木政府研究,建立全苏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机制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成员单位

全苏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由以下单位组成:党政办公室、扶贫办公室、农服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国土所、老年体协、白音他拉中学、白音他拉中心校、白音他拉卫生院、各嘎查村。苏木政府分管副苏木达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社会事务办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苏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共同研究措施,沟通交流工作情况。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相关事宜。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苏木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机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三)各嘎查村也要建立由支部书记牵头,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现机制,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在用电吃水、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办理证件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需求,采取提供信息、代办事务等方式,尽力为群众提供帮助、排忧解难。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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