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股室(队):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旗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现就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党组对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的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促检查。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办公室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向旗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和网评员协调联动机制,培养通晓办公室业务的新闻发言人和网评员,贯彻执行《奈曼旗关于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和《奈曼旗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解答现实困惑。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提高整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2天以上集中学习;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外请报告人来我旗授课的管理办法》。
(五)党组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党组书记亲自抓,确定专人负责互联网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旗网信办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见》及网络舆情处置规范等文件。
二、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党组书记是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动和督促党组其他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党组分管成员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附: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7月29日
奈曼旗政府办公室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洪民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玉峰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卜宪忠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亚晨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包根籽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莫日根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林万志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英杰 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股,主任:李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