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政府办公室党组
2016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2017年1月)
2016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纪委的倾力指导下,旗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将我办2016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书记签订了《奈曼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内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并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政治纪律和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逐级签订责任状。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责任状,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落实,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切实贯彻“四个亲自”精神。办公室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每逢主任办公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先后7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办公室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廉政建设工作及早部署、及时督促,务求实效,督促完善制度10余项。四是修订完善两个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成员分别就已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完善,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对照检查。五是全力支持派驻我办纪检组工作。邀请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办公室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任务,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了纪检组有序开展工作。
(二)继续深化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一是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活动。按照专项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办公室各股室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开展“三公”专项督查。安排纪检组开展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专项督查,紧紧抓住“清明”、“五一”、“国庆”、“春节”等假日节点,早打招呼、早提醒,加强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相关制度。严格婚丧喜庆活动、压减“三公”经费、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同时,重点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三是创新线上服务模式。今年6月份,开通“4512345”旗长热线,对线上问题及时办理反馈,全年办理热线事项310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11月份,开通“奈曼政务”微信公众帐号,及时发布政务资讯,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快速、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认真落实 “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发生违纪问题的廉政风险明显下降,权力运行透明度和科学性有效提高。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坚持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并邀请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人参加。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四是认真开好以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与办公室党员干部广泛谈心谈话,主动征求同志们的意见,进行深入对照检查。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整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五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实际案例,教育和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查找差距与不足并认真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简要安排
对照“两学一做”要求和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办公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例如: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载体还不够广泛,对干部的经常教育还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的契合度有待提高;在制度执行和监督问责上还有不到位的现象,等等。下一步工作中,办公室党组将严格按照“两学一做”要求,一以贯之地落实好旗委及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
(一)坚持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把活动形式进一步搞活,搞出特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学习讨论等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
(二)明确具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责任清单”制度,做到谁的责任谁负责,并对责任量化分解,做到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明确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清醒认识自己工作的特殊性。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深入治理变异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