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畜禽定点屠宰证年审的通知
旗内各定点屠宰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通知要求,我旗将于2014年7月20日前进行屠宰许可证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20日
二、屠宰企业须准备的资料:
1、屠宰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环保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2013年—2014年畜禽屠宰记录及台账;
5、企业2013年—2014年无害化处理记录及台账;
6、企业检验检疫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各屠宰企业务于2014年7月18日前报送至旗商务和粮食局,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三、各企业须填报生猪等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年审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此通知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二O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