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
“五定”方案的请示
一、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履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负责整治和规范全旗商品流通市场秩序等工作。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打击屠滥宰,定点屠宰监管,成品油市场监管,酒类流通商品备案登记,酒类来源地。
二、机构规格: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隶属商务和粮食局,相当股级事业单位。
三、内设机构:不设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及结构:核定事业编制 5 名。其中,管理人员 1 名,专业技术人员 4 名
五、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