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旗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1月10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旗政府安排,结合我旗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全旗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4年1月11日
全旗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旗政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月11日——28日在全旗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市商务局和粮食局有关方案精神,特制定《全旗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范围
涉及辖区内商务和粮食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即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粮食收储单位、屠宰加工涉氨企业、加油站。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月11日至2014年2月28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情况。(查档案文字材料)。
(二)安全经营条件和安全经营状况。
(1)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应急照明灯等)齐全,完备好用。
(2)安全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应有“安全出口”标志;通道“安全出口”标志间距不得大于20米,袋形通道不得大于10米,通道转角区不得大于1米,且位置在通道及转角区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
(3)安全出口。营业时间不得挤占、锁闭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门。
(4)安全通道。营业时间保持畅通,不得挤占堵塞。主要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5)电气设备。不得私拉乱接,不得私自设置和使用电气设备。
(6)配电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值班记录。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杂物。电工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查)。
(7)液化气(罐)设备。专人专库存放,落实安全责任人,保证安全。
(三)安全巡查。营业时间每2小时安全巡查1次,做好检查巡查记录。
(四)教育培训和例会。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事宜并明确事故隐患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落实责任,排除隐患。
(五)餐饮操作间。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烟道每60日内清理一次,做好清理记录。
(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七)应急广播。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2、粮食收储单位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防汛安全等管理制度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如:仓房残旧老化的电线、开关电器的监控;作业现场如:保粮措施、物资落实情况、安全警示、地处低洼的粮仓、库区周边围墙、排水沟、危房、机械设备等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职业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企业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危险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防火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3、屠宰加工涉氨企业
重点检查冷冻设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培训、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等逐一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加油站
加油站各项经营许可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有无灭火器、消防栓、灭火毯、沙箱和安全标识,配电箱附近有无存放危险品和杂物,有无安全检查巡查记录,加油员是否穿静电工作服等。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旗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宝良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高东兴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王喜明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王玉江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赵玉峰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岳兴文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内贸股股长
刘红梅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外贸股股长
2、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看死守,并及时反馈信息,直至隐患彻底排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3、严格开展检查,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各检查组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查找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挖掘曝光负面案例,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王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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