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旗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1 浏览次数:88

关于印发全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1月10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旗政府安排,结合我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4年1月11

 

 

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旗政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月11日——28日在全旗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市商务局和粮食局有关方案精神,特制定《集中开展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范围

涉及辖区内商务和粮食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即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粮食收储单位、屠宰加工涉氨企业、加油站

二、时间安排

2014111日至2014年2月28日。

检查主要内容

1、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情况。(查档案文字材料)。

(二)安全经营条件和安全经营状况。

1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应急照明灯等)齐全,完备好用。

2安全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应有“安全出口”标志;通道“安全出口”标志间距不得大于20米,袋形通道不得大于10米,通道转角区不得大于1米,且位置在通道及转角区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

3安全出口。营业时间不得挤占、锁闭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门。

4安全通道。营业时间保持畅通,不得挤占堵塞。主要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5电气设备。不得私拉乱接,不得私自设置和使用电气设备。

6配电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值班记录。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杂物。电工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查)。

7液化气(罐)设备。专人专库存放,落实安全责任人,保证安全。

(三)安全巡查。营业时间每2小时安全巡查1次,做好检查巡查记录。

(四)教育培训和例会。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事宜并明确事故隐患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落实责任,排除隐患。

(五)餐饮操作间。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烟道每60日内清理一次,做好清理记录。

(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七)应急广播。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2、粮食收储单位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防汛安全等管理制度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如:仓房残旧老化的电线、开关电器的监控;作业现场如:保粮措施、物资落实情况、安全警示、地处低洼的粮仓、库区周边围墙、排水沟、危房、机械设备等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情况。

(三)职业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企业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危险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防火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3、屠宰加工涉氨企业

重点检查冷冻设备。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培训、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等逐一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加油站

    加油站各项经营许可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有无灭火器、消防栓、灭火毯、沙箱和安全标识,配电箱附近有无存放危险品和杂物,有无安全检查巡查记录,加油员是否穿静电工作服等。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旗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韩宝良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高东兴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王喜明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员:王玉江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赵玉峰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岳兴文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内贸股股长

        刘红梅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外贸股股长

    2、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看死守,并及时反馈信息,直至隐患彻底排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3、严格开展检查,严肃追究责任落实。检查组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查找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挖掘曝光负面案例,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王玉江

      话:4212040(传真)

      箱:nmqswhl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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