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2014年两节期间商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5 浏览次数:106

关于立即开展2014年两节期间商务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的通知

 

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两节”期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旗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以抓防范、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为主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时间

2013年15日至2014年2月20日。

三、职责分工

各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自查(2014年1月15日前),商务和粮食局督查检查。

四、具体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情况。(查档案文字材料)。

(二)安全经营条件和安全经营状况。

1、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应急照明灯等)齐全,完备好用。

2、安全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应有“安全出口”标志;通道“安全出口”标志间距不得大于20米,袋形通道不得大于10米,通道转角区不得大于1米,且位置在通道及转角区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

3、安全出口。营业时间不得挤占、锁闭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门。

4、安全通道。营业时间保持畅通,不得挤占堵塞。主要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5、电气设备。不得私拉乱接,不得私自设置和使用电气设备。

6、配电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值班记录。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杂物。电工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查)。

7、液化气(罐)设备。专人专库存放,落实安全责任人,保证安全。

(三)安全巡查。营业时间每2小时安全巡查1次,做好检查巡查记录。

(四)教育培训和例会。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事宜并明确事故隐患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落实责任,排除隐患。

(五)餐饮操作间。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烟道每60日内清理一次,做好清理记录。

(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七)应急广播。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周密安排部署,深入基层一线,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重特大隐患及时向旗安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2、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严看死守,并及时反馈信息,直至隐患彻底排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3、严格开展检查,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各实施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查找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挖掘曝光负面案例,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4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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