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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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0526328962043W |
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
2016 |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奈曼旗河道堤防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奈曼旗河道堤防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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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为奈曼旗河道堤防运行管理 防洪安全提供保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方针 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承担河道管理 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承担堤防工程运行管理任务 保障堤防工程安全运行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协助水政 水保解决本地区的水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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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奈曼旗八仙筒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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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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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7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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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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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奈曼旗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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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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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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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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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奈曼旗河道堤防管理所 |
从业人数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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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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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本年度解决水事纠纷共14起,处理妥善、合理、公平、公正,无回访事件发生,完成本单位职工岗位调整,明确责任。 2、认真对辖区所有河道堤防进行检查,制定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安排防汛值班值宿,落实防汛责任人,制定安全度汛预案,确保汛期安全。 4、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全体职工执行签到、请销假制度、年末考核制度,提升全体职工素质。 5、完成全体职工工资发放任务,解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和工资问题。 6、完成在职职工“三险一金”。 7、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辖区政府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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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期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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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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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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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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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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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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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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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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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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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高晓艳 联系电话:15904856790 报送日期:201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