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如拉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奈曼旗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根据东明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推动我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明晰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名单附后),具体负责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落实
1、清查登记:首先由领导小组对集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账外资产资源进行全面彻底清查,资金、资产清查以会计账为依据,并逐一填写清查登记明细表,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书面证明材料,做到清查范围彻底、登记内容规范。资金清理做到账款相符,资产清理对实物进行核实。以帐查物、以物对账,全面清点。资源清查荒山、林地、草原以承包合同对照实物,查明实际数量及权属,集体土地以土地部门确权登记的为依据进行核实。以清查数据为依据,按要求进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2、价值评估:对村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进行资产估价,对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经成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最终结果、估价方法及相关资料,作为记账凭证入账,并报经管站备案。
3、权属界定: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通过协商解决,由村清产核资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填制集体资产权属界定申报表,上报镇和旗清产核资工作机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做调整,对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定资产。
4、公示确认:对所有清查核实的数据成果进行公示确认,公示7天,公示期间,村民如有异议,工作人员要进行核实、修正 。并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按上级有关规定,由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清查核实的数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由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签字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数据成果,确保整个公示确认做到内人全面、程序合法。
5、账目调整:清产核资中如发现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进行账目调整,做到调账正确、核实准确。
6、建立台账:经过确认以后的各类资产,按照资产类别分别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资产登记和及时记录各类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资产发包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强化经济合同管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清查结果及时上报。
7、审核备案:经过确认后清查核实的数据成果,按照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镇经管站审核备案。
在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们一定按清产核资工作步骤、时间、程序要求把此项工作做好。
哈如拉村党支部、村委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