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治安镇旺达加油站
主体变更的请示
市商务局:
奈曼旗治安镇旺达加油站由于该加油站卖给李义杰,固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至 李义杰 名下。并申请更名为奈曼旗治安镇义杰 旺达加油站。法人:李义杰 。
经审核符合主体变更条件,特报请市商务局给予审核变更。
特此申请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