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印发《大沁他拉镇2019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83

关于印发《大沁他拉镇2019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站办所中心、驻镇各单位:

   现将《大沁他拉镇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沁他拉镇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大沁他拉镇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1.强化和压实镇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旗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成立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履职尽责,镇党委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委其他成员对分管站办所中心和包联嘎查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站办所中心负责人、嘎查村书记分别为站办所中心、嘎查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定期研判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各项工作举措。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结合实际编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机关内部管理、各站办所中心业务管理、党的建设工作制度为基础,深化“三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廉政党课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着力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构建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通过不断修订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镇党委及所辖支部要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汇报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主动接受帮助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完善约谈提醒制度,坚持“三个必谈”,即“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必谈、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必谈,谈话次数一年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确保谈心谈话活动层层落实。通过谈话活动,随时敲打党员干部的廉政神经,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牧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532”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严格实行“三务”公开,将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尤其是征地补偿、农村低保、村集体资金使用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该定期公开的定期公开,该更新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镇纪委监察办每个月对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做好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的嘎查村进行通报批评,“三务”公开纳入嘎查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严肃查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净化政治生态,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

镇党委将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的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全局、主攻重点、化解难点;纪委监察办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查基层“微腐败”、作风不严不实、不履职担当等问题,消除污染源;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弘扬正能量,破除潜规则。一是结合开展“四官”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整治工作,抓实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对庸官、懒官、乖官、巧官进行整治,按照站办所中心工作职能进行督查考核并及时通报,助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提振全镇党员干部勤勉尽责、务实清廉、干事创业的精神面貌。三是突出抓好专项监督。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重点监督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现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帮扶责任人是否存在工作敷衍、遇到问题绕道走等履职不力现象,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建立专门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涉农惠农资金“雁过拔毛”问题专项检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四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被诬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一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惠农惠牧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着力查处干部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腐化堕落等案件。纠正少数单位和嘎查村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三是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做到时刻警钟长鸣。

一是坚持开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履职尽责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任务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深抓实做。二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通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纪案例,“以案代训”。三是以微信群等传播媒介大力推介报道身边党员干部先进廉洁典型事迹、清廉家风和孝老爱亲文化等正能量因素。

(五)加强纪委监察办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加强纪委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二是持续巩固“三转”成果。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切实履行好党内专责监督机关职责。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学习,以全面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等党章党纪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查办违纪案件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信息来源:中共大沁他拉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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