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沁他拉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 (通党办字[ 2016]32号)和《奈曼旗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奈党办字[ 2016]113号),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统一领导和研究、部署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根据部分党委成员变动情况,决定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伟生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忠豪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贾 轶 镇人大主席
李 广 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朱晓慧 镇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统战委员
邱跃辉 镇党委宣传委员
包玉海 镇政府副镇长
王明会 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宣传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赵忠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在党委宣传委员邱跃辉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负责组织召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单位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和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制度,审议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工作报告,研判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2.监督和推动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奈曼旗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大沁他拉镇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落实,推动“三个带头”“三个纳入”落实,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事宜;
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考核、问责,领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工作。
二、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单位。
牵头部门:镇宣传办
成员部门:镇纪委、组织办、司法所、镇信访办、派出所、社保所、文化站、民宗办、总工会、团委、妇联。
镇宣传办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组织工作,镇党委宣传委员邱跃辉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由镇宣传办牵头组织召开,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同志参加;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围绕全镇意识形态工作,针对问题形势、法律政策、应对措施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提出工作建议,并报镇党委和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4.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研究中心议题,报镇宣传办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会议研究结果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成员部门具体落实。
(三)职责任务。
1.落实镇党委和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安排;
2.组织成员部门,分领域、分层次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调研督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沟通成员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4.组织和指导各嘎查村、站办所开展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
(1)宣传办统筹做好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管理;
(2)文化站统筹做好各类文艺作品、文化演出的管理;
(3)辖区内各中小学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辖区内中小学的课堂管理,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文化站统筹做好各类演艺场所、民俗馆的管理;
(5)统战、民族宗教部门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6)司法所、派出所统筹做好国家安全宣教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7)文化站、司法所、派出所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8)宣传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见》。
(9)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强同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和旗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大沁他拉镇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大沁他拉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三、党委领导及相关部门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划分
(一)镇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处置,带领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二)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工作,全面负责镇政府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带动和督促镇政府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三)镇党委副书记: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负分管责任。
(四)镇党委宣传委员:是全镇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全镇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
(五)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六)镇宣传办:作为全镇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职责,每年对意识形态进行1次全面督查,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镇党委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统筹做好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及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贯彻执行《奈曼旗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媒体采访流程;制定并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大沁他拉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制度》;指导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做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指导民政部门统筹做好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的管理;协调派出所、网信办通信管理等部门共同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办、统战、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加强同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镇纪委: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八)镇组织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行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旗级部门做好干部讲坛等学习培训机构管理。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大沁他拉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制度》;与宣传、统战、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加强同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九)镇文化广电中心:统筹做好各嘎查村各类演艺场所、展览馆和各类出版物的管理;牵头与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共同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十)镇民政办: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和管理。
(十一)镇总工会:与组织办、宣传办、统战、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加强同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镇团委:与组织办、宣传办、统战、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共同加强同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镇妇联:与组织办、宣传办、统战、总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加强同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镇网信办:配合旗网信办、国家安全局等部门加强网络信息管控。
中共大沁他拉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