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民政局防范和遏制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80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民政各服务机构:

现将《奈曼旗民政局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生产安全的重要指标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通辽市民政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紧密结合我旗民政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持续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系统大检查工作,通过拉网排查、上下督导、全面整改、巩固完善,彻查民政系统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各类安全漏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为全旗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排查安全风险,加强隐患治理。要重点对所属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互助幸福院、老年公寓、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福彩中心、光荣院、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烈士陵园、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军供处、军休所、救灾物资储备库、福利企业及所有社会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做好防范工作,特别是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以及近年来发生的事故单位重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落实分级防控责任。各民政服务机构、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安全风险排查情况,确定风险等级,划定红、黄、蓝、绿安全风险等级标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链。

(三)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各民政服务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方法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岗位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发现险情或事故科学自救和互救。

三、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完善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制、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分工以及研究部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推进持证上岗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围绕民政重点机构和场所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装修装饰材料,违反电梯、活动设施等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制度,违反水电暖气日常管理制度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范和救助应急措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水电暖气和食品安全、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情况。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民政局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颜廷阁  旗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单忠杰  旗民政局副局长

王爱华  旗民政局副局长

扎力根  旗民政局副局长

李艳红  旗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副主任

成  员:民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秀娟担任。

民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各民政服务机构结合实际防范和遏制好分管领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民政服务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各项工作部署和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局属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带队开展检查督导。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综合运用多种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真正使检查整改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过程。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措施,提高检查督查效果;通过案件移送、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形式,保持打击“违法犯法”的高压态势。要视隐患为事故,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不能立即整改,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关闭整改;对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三是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旗民政局将开展安全生产大生产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评估范围,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对不作为、慢作为,或因推诿、扯皮、畏难等情况致使工作任务紧张不力、停滞不前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由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调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经验交流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等形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局里反馈。对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旗民政局分管业务科室报告,共同协调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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