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给予丛日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决 定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26

丛日民,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文化,现住大沁他拉镇兴隆庄村。

现查明,丛日民主要违纪事实如下:

2015年8月,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任务,丛日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本村村南国道111线公路两侧杨树(干死树)57株,滥伐林木蓄积11.7135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被奈曼旗森林公安行政处罚。以上事实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经镇党委2017年5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丛日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决定2017年5月15日起生效,若对此决定不服,可向镇党委提出申诉。

 

 

中共大沁他拉镇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中共大沁他拉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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