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在全乡党员中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95

                  苇党发【2014】14  

 

关于在全乡党员中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党员中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的范围

全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八个先锋的标准

1、学习提高先锋:带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带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带头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文化素养,不断增强自身服务群众本领。

2、贯彻执行先锋: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发家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艰苦奋斗反对“四风”。

3、克己奉公先锋: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带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克己奉公,结合本职工作带头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多做贡献。

4、遵纪守法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带头执行党的决定,带头服从组织分配,带头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团结稳定先锋:带头维护党内团结,模范遵守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讲真话,不造谣,不传谣,自觉在维护地区稳定上做正面工作,传递真能量,不搞派别,不搞个人对立和小集团,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6、正直正派先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正直正派的人。

7、联系群众先锋: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带头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风尚先锋: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切困难和危险面前带头亮身份、做表率。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把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

二是“争做八个先锋”活动是党员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抓手,通过集中学习,增强党员对“争做八个先锋”活动的认识,力争使争做先锋成为每位普通党员的自觉行为。

三是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是党对每位党员最基本的要求,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逐步深入,各支部要帮助每位党员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建立党员“争做八个先锋”台账。

四是对个别有抵触情绪或对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态度消极的党员,各支部要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认识偏差问题。

五是在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中,农村党员要联系5-10户农户,各村要建立党员联系农户台账,机关、学区党支部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的有效渠道。

六是各支部书记是开展“争做八个先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今年年底,乡里要对“争做八个先锋”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苇莲苏乡委员会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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