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法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发布日期:2015-12-11 浏览次数:85

我院在职干警103人,其中党员70人,预备党员2人,党员人数占全体干警的70%,党员干警占主流。我院把加强党建工作列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根基和关键来抓,充分发挥党建引用作用,形成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健促审判的新格局,形成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我院坚持走党建带队建路子,党组高度重视支部工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做到“三同时”即做到党建与审判目标同向、部署同步、成效同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在党员干警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创先争优”,警示教育“三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党员思想,凝聚集体力量,打造优秀审判业绩,认真执行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党史、党情和国学等教育活动,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保持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在党员干警中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演讲活动,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实质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干警读书会等系列活动,引导干警用高尚的行为习惯占据生活空间,为审判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立党员的关怀和帮扶机制,对困难党员积极与民政等部门联系,切实解决困难党员生活上的困难。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开展扶贫救困工作,为灾区贫困生和需要救助群体及包联单位献爱心,寻出路,捐善款,办难事。

创新服务标准,规范党员行为。我院在立案大厅建立党员示范窗口,推出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党员干警在接待、立案、庭审、执行等各环节均要亮明身份,让群众一目了然,约束法官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同时,在各支部开展争当党员办案标兵、调解标兵、服务标兵,在特殊岗位设党员先锋岗活动,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审判各个环节中,使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落实到全体法官执法活动中去。在党建工作中,我院法官的好做法,好事件层出不穷,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发改率、步诉信访率、群众满意度等各项考核指标均稳控在既定指标之内。

把党旗插在庭上,把身份亮在岗上,把案件办在群众的信任上。通过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党员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明显转变,比业绩、比贡献大小、比群众满意度、比审判作风的“四比”氛围形成。党员岗成为司法为民的便民岗,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立案庭党员干警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推出便民措施,成立巡回庭,长期实施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就近开庭调解,就地执行,在第一时间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把方便留给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党员岗成为司法审判的爱民岗。时刻为民着想,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党员法官主动带卷下访,实地开庭,实地调解,把庭审延伸到田间地头,百姓人家,切实为百姓排优解难。人民法庭的党员法官经常到农村牧区百姓家中,解决交通事故、土地纠纷、赡养纠纷,为百姓提供司法帮助。党员岗成为司法审判的亲民岗。重视对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劳动保险、农民工欠薪和工伤医疗费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三优先”既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使许多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得到了实现,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加大“审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力度,所有民商事案件在开庭前先召集双方当事人由法官主持调解,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了、事了、人和”。弘扬马锡五精神,本着“巡、立、审、执、教”一体化原则,定期深入辖区各嘎查村屯,就地收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同时做到无案普法,通过现场开庭,法律咨询等扩大法制宣传,让便捷到位的巡回审判方式惠及百姓。

实践证明,支部建在法庭上,有利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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