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党支部
2015年党建工作总结
2015年,民宗局党建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部门工作实际,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为全旗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抓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把党的政策理论学习与学习型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党员干部中营崇尚身学习的良好环境,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我“充电”。制定每周一上午为集体学习时间,一把手亲自带头学习,通过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党员干部更加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同时提高了自身的理论素养。
(二)抓思想教育,提高党性认识。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与交心谈心活动,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培养公道正派的思想品德,健康向上的思想情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
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
局党组结合中心中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到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个,资金达500万元,对9个苏木乡镇的17个嘎查村新建民族文化广场5处14000平米,民族文化活动中心2处420平米,砂石路4公里,养牛棚舍400平米,提升村民之家服务功能4处,民族贸易企业技术改造3家,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民族贸易企业的生存能力。在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积极争取项目资金70万元为八仙筒镇伊和塔拉嘎查嘎查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巴彦淖尔小组统一修建院墙1870延长米,墙体粉刷12680平米,印民族图案2285平米,通村砂石路2215延长米,街巷硬化9600平米,群众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树立了帮扶困难群众,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形象。
三、效能型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升社会和谐指数。制定了《奈曼旗201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并按照创建工作“六进”要求,创建了1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1个分场,1个社区,3个苏木乡镇场街道,12个部门单位,1个企业、4个学校和1个宗教活动场所。使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嘎查村和单位总数达到了70个,含盖全旗上下。在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通过组织举办“民族团结杯”全旗首届“好来宝”大赛等民族传统文艺活动和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利用农村街巷墙面用蒙汉文并用形式宣传了民族团结,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旗上下呈现出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通过开展宗教领域主题活动,增加社会稳定因素。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宗教慈善周”活动,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在学法、懂法方面的意识。在“慈善周”活动期间,全体宗教界人士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共募捐善款3.2万元,救助了22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投身于爱国爱教的使命中,消除了一切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全旗社会稳定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廉洁型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一是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按照整改方案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党组成员充分履行了“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了分管职责。积极落实了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以行风建设为抓手,积极塑造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一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建立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的机制,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保证项目资金安排的公正透明。二是信守服务承诺。按照“向人民承诺,请人民评议”的原则,全面实行了公开办事制度。对群众民族成分的更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等事项全部实行公开。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干部上下班请销假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奖励制度》等17项规章制度。坚决实施了主要领导“五不分管”制度,对干部人事、物资采购和项目实施等全部实行了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通过党风、政风建设工作的加强,机关整体形象和服务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