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关于呈报2015年、十二五工作总结和 2016年、十三五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11-08 浏览次数:76

 

 

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关于呈报2015年、十二五工作总结和

2016年、十三五工作安排的报告

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16年、十三五工作安排的通知》(奈政办字[2015]1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十二五工作总结和2016年、十三五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狠抓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落实减排措施,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与奈曼旗人民政府签订的“二○一五年奈曼旗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要求,我局承担的考评指标为:在消化本辖区内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完成二氧化硫(SO2)减排量47.85吨,氮氧化物(NOx)减排量269吨;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660吨,氨氮减排量105吨。为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我局突出重点,谋划实施重点减排项目。通过农业源、污水处理厂、水泥行业脱硝工程、燃煤锅炉治理、供热公司脱硫设施稳定等减排项目,预计年底完成二氧化硫(SO2)减排量144吨,氮氧化物(NOX)减排量429吨,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775吨,氨氮(NH3-N)减排量108吨,分别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300.9%、159.48%、117.44% 、102.95%。

2015年与2014年、2010年比较:

    2015年,全旗预计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772吨、226吨、7186吨、6966 吨以内,同比2014年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5547吨、334吨、7330吨和7395吨分别减少14.0%、32.3%、2.0%和5.8%;同比2010年(“十一五”期末)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7390 吨、560吨、8138吨和7983吨分别减少35.4%、59.7%、11.7%和12.7%。

2深化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项目建设

我旗被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共4个,其中,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项目、奈曼旗八仙筒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项目、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新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通过了市环保局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奈曼旗八仙筒镇扎哈塔拉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因八仙筒镇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未达到逾期规模,人口和企业数量没有明显的变化。正在建设中的奈曼旗八仙筒镇污水处理厂,能够满足现有污水处理要求,为此,该项目未开工建设,旗人民政府已上报项目说明。

3、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宏基水泥投资1020万元建设了脱硝工程,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今年,中联水泥投资近2800万元,实施了静电除尘升级改造,现正在施工中;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对一、二号生产线实施脱硫设施改造。华强供热公司投资400多万元安装除尘设施和脱硫塔;内蒙古仁创沙产业有限公司投资7000多万元对原有生产线实施搬迁,淘汰了5台燃煤锅炉,新址选用天然气作为热源,有效地减少了大气污染

4加强污染防治,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我旗涉重企业1家,为奈曼旗煊大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奈曼旗青龙山镇哈什图村。项目于2010年6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2013年4月停产至今。截至目前,铅、汞、砷、镉、总铬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没有新增排放量,未发生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和突发公共环境事件。

5强化污染源头控制严格项目审批和“三同时”验收

坚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截止目前,共审批环评项目68个,环评率为100% ;竣工验收项目11个。

6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今年5月份,按照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大检查行动要求,抓好企业日常监管,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环境大检查行动。制定了奈曼旗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旗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发改、经信、公安、国土、安监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旗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大检查成立7个检查组,对自治区、通辽市以及我旗挂牌督办的化工园区、中联水泥、宏基水泥、和谊镍铬、华强供热及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化工区环境监管。今年4月,化工园区企业停产搬迁通告发布后,为确保化工园区企业停产搬迁期间的环境安全,我们一方面严格加强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多次组织人员对化工园区企业进行了排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了《奈曼旗化工园区停产搬迁期间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向各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奈曼旗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为严格落实停产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旗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经信局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意见》。一方面加强对化工园区地下水进行综合整治,现已投入资金2500多万元建设地下水综合整治工程站2座,日处理2万吨。

7、妥善处理环境信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环境信访查处工作,做到信访工作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截至目前,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9件,其中:大气污染投诉5件、噪声污染13件 ,畜禽养殖污染1件,处理率100%。

8加强环保自身建设,环境监测能力有所提升

狠抓环保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监管水平, 建成了环境监测实验室,改善了环境监测执法的硬件条件。目前,环境监测站能够独立正常开展工作

9、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全面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今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期间,围绕中国环境日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日主题的重大意义;开通手机移动平台;向市民、机关、学校、企业、牧区等发放印制有环保标语的宣传布袋2000个,发放《环保法》手册2000册。

10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

按照全旗开展“十个全覆盖”工作安排,我局“十个全覆盖”工作包联的是治安镇小百兴图村,由局长带队,副局长和2名包联干部入驻治安镇小百兴图村,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为小百兴图村研究制定了“小百兴图村三年建设规划”,协调解决了10万块砖,用于村部维修、建小广场和铺设学校操场、村民修复自来水等。协调帮助解决增产增收项目(农田打井上电)170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奈曼旗化工园区。旗政府发布化工园区企业停产搬迁通告后,园区内企业全面停产,部分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长期不在企业,留守人员较少,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内物料、储存的废水不能做到有效处置,由于物料本身具有强酸、强碱性,长期存储极易腐蚀管路,造成泄漏,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

二是奈曼旗华强供热有限公司。项目2010年投运以来,未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两台供热锅炉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脱硫设施;供热锅炉运行后未进行监测,无法确定大气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三是污染减排压力较大。按《201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责任状》要求,奈曼旗化工区污水处理中心负荷达60%以上,现化工区污水处理中心已全面停产,运行负荷率达不到60%目标要求;农业源减排项目受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资金短缺及市场等原因,相应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

二、“十二五”工作总结

“十二五”以来,我旗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旗环境质量保持相对稳定,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地维护了全旗环境安全。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措施

1.圆满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十二五”期间,以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加强污染减排。2011年至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二氧化硫(SO2)减排537.7吨、氮氧化物(NOX减排633吨、化学需氧量(COD)减排1851吨、氨氮(NH3-N)减排290吨。通过农业源减排项目及奈曼旗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供热公司建设脱硫设施、水泥行业脱销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及商业网点的燃煤小锅炉改造等减排项目,“十二五”期间共完成二氧化硫(SO2)减排1163.5吨、氮氧化物(NOX减排1017.3吨、化学需氧量(COD)减排2618吨、氨氮(NH3-N)减排334.1吨,分别完成指标任务的216.4%、160.7%、141.4%、115.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等四项污染物削减量达到了“十二五”期间通辽市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2.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工作

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为有效控制企业环境空气质量,宏基水泥建设了脱硝工程,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中联水泥实施了静电除尘升级改造,现正在施工中;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实施脱硫设施改造。华强供热公司安装除尘设施和脱硫塔;内蒙古仁创沙产业有限公司对原有生产线实施搬迁,淘汰了5台燃煤锅炉,新址选用天然气作为热源,有效地减少了大气污染

水环境状况保持良好。近年来,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大镇自来水公司水井进行多次现场执法检查,对水源地和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整改要求。开展了大镇城区和苏木镇饮用水源地保护调查工作,对全旗19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划分,针对不同饮用水源地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城区及苏木镇居民的饮水安全。

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按照我旗城区规划布局,工业生产企业均布置在工业园区内,交通干线均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城区内没有明显的高声级噪声源,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主要影响是一些建筑施工噪声源,我们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放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上,对夜间施工严格审批,加强管理,除因生产工艺或特殊工期要求外,一律不允许夜间施工。特别是每年中高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开辟“绿色护考”投诉专线,保持24小时畅通,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快速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4.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新建项目全部执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及时跟踪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不合理、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转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为确保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对以前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的12个项目做出了限期整改,限期补办了环评手续。“十二五”期间,共审批环评项目120个;完成建设项目验收25个。

5.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和提升监测执法能力

环境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强化了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采取明查暗访、日常监察、联合执法和夜间突击检查等形式,共对旗内100多家排污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现场执法监察1320人次。查处违法行为25起,限期治理25家,企业补办环保手续18家;整治餐饮业15家。重点加强化工区环境监管,对化工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在2012年5月派驻环境监察员的基础上,2013年9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环境监察组,加强化工区监管力量。2014年8月,从兴隆庄、护桥、道力歹、德隆地等村聘请了8名社会监督员,加强对化工企业的适时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合法排污行为。

环境监测能力有所提升。“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改善了环境监测执法的硬件条件,2014年9月建设了环境监测实验室,招用了5名公益性岗位服务计划大学生,完成了岗前3个月的业务培训,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环境信访处置

“十二五”期间,认真办理各种投诉案件和来信来访,24小时开通“12369”举报电话受理环境污染投诉,共处理各种污染投诉案件110多件,查处率为100 %。

7.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个,到位资金达到500万元;创建国家级生态镇1个,自治区级生态镇1个、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9个。

8.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十二五”期间,我们加大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充分利用每年的“6.5”环境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活动,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五年来,共向市民、机关、学校、企业、牧区等发放印制有环保标语的宣传布袋5000多个,发放环保宣传单1000余张、《环保法》手册2500余册;开通手机移动平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十二五”期间虽有部分指标未完成,但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基本可实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资金支持,规划内的重点流域规划项目无法按期实施。二是旗级财政困难,在环保投入上与规划要求差距太大,导致一些需大量资金支持方可解决的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和改善。二是个别乡镇、部门没有把思想统一到旗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没有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的现象。三是环保监测执法机构虽有改善仍不完善、监测技术人员缺乏,环境监管能力不强,全民环保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16年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为根本落脚点,强化环境监管,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充分发挥环保统一监管职能,做好全旗“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二)主要目标

 全旗总体环境质量较2015年稳步提升,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完成重点减排工程;全年环境信访纠纷调处率100%;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100%;无重特大生态破坏和污染事故发生;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划定的功能区域标准   

    (三)工作安排

1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结合我旗污染物减排工作实际情况,将减排任务继续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明确责任部门、单位。2016年减排任务计划分解为: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减排计划通过奈曼旗污水处理厂要保持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成;农业源减排通过开展农村牧区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计划奈曼旗八仙筒镇姚海全养猪场、青龙山镇苹果基地养猪场、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平安牧场及奈曼旗富利养殖实业有限公司奶牛场等4个养殖业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及符合标准的粪便储存堆放场地和尿液暂存池,采取干清粪处理模式,确保废弃物完全农业利用进行减排。氮氧化物减排计划通过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脱硝工程稳定运行完成。二氧化硫减排计划完成城关镇建成区内洗浴业、餐饮业等商业网点的燃煤小锅炉改造和华强供热有限公司脱硫项目稳定运行等完成减排。  

2、抓好重点流域规划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奈曼旗八仙筒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按期完成,尽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3 着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排放难以达标、对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二是严把验收关。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动态管理档案,建设期间实行“三同时”现场监察季报制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促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不留污染隐患,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4、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一是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继续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工程减排项目、污水处理厂和集中供热污染治理设施以及新建镍铁冶炼脱硫等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现场监察。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严格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产生。加大工业集中区现场检查力度,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资源开发等区域环境监管,重点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工矿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秸秆禁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加强环境风险源环境监察。重点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五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开展与旗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和其他赋有环境执法权部门的配合,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联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5、扎实推进环境监测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对省控、市控企业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执法监管提供及时准确监测数据。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全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动态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

6推进环保项目工作落实。一是以标准化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建设为重点,做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争取。

7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特别是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调查处理情况。定期公布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的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法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8、开展环境宣教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利用“6·5”世界环境日期间,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抓好《环保法》的宣传,推进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个。

四、“十三五”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以全国环保工作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为根本,坚持环境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认识、主动适应,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全旗经济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明显,生态环境、城乡环境质量特别是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确定的功能区国家规定标准;生态环境质量与建设管理水平均有明显提高;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农村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治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监测手段明显改善,环境信息与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

(三)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环境经济控制指标、生态建设和保护指标、环保管理能力指标等六大指标。

 1、环境质量控制指标。水环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0%,地表水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空气环境: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声环境:城镇区域环境噪声≤56dB,道路交通噪声≤68dB。城市环境:建成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生态环境: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自治区级以上生态村3个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到2020年底,全旗主要污染物在2015年排放水平上削减10%。

3、污染防治控制指标。工业污染防治控制指标:重点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90%以上,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100%;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率100%;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城市污染防治控制指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90%。农村污染防治控制指标:建制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70%,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90%,秸秆综合利用率≥90%,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60%。

    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环境信息、宣教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水平,初步建成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2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

(四)重点工作

     1、实施环境优化战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实施环境保护优先战略,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管理;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2、全面推动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污染减排。严格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污染源排放总量控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巩固“十二五”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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