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106

各嘎查村、机关单位、党支部(党总支):

现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

 

中共大沁他拉镇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纪委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大沁他拉镇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促进我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大沁他拉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旗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我镇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实质。采取周五学习日、支部会议、下乡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和反腐倡廉理论、宗旨观念、思想道德、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精神的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重点环节,坚决纠正“四风”,全面改进工作作风。要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和依靠群众,坚持立学立行、即知即改、边查边纠,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以整风精神深入查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起我镇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正能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水平。

3、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到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有机结合,提升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和面对面谈话谈心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永葆政治本色、先锋本色、为民本色、清廉本色。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时常警醒,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在践行“三严三实”中更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我镇廉政文化建设实际,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先进典型等宣传研究,营造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诚信、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载体和形式,提高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5、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防止和克服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现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的高度,以坚定的党性为保证,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研究和宣传,突出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有效传播最强音,有力传递正能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6、厉行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通辽市、奈曼旗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一系列规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活动、出差管理等事项,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节约措施,落实预算公开、财务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和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加强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降低水电和办公用品消耗,深化“两型”示范机关创建,完成旗下达的节约节支任务。

7、坚决纠正“四风”。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既要立竿见影,更要立足长远、综合施策,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加大正风肃纪查处力度,坚持周检查制度,加大问题的整改力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切实解决不求实效、华而不实等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制度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镇党委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主体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站办所负责人对本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站办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9、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年度考核、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

10、贯彻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镇党委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人员进出安排调整、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任免和奖惩,都由镇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各站办所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认真履职,狠抓落实,对照《中共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的各项标准,排查本站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当好领导参谋,加强对各站办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情况的督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镇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依据,以此来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大沁他拉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喜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侯  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贾  轶   镇人大主席

        张  磊   镇党委副书记

        李  广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卜东艳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尤景文   镇政府副镇长

        赵忠豪   镇政府副镇长

    包玉海   镇政府副镇长

    李旭颖   镇党委组织委员

    邵彩娟   镇党委宣传办公室主任

    邱跃辉   镇纪委副书记

    刘树峰   镇纪检干事

    刘忠谦   镇纪委委员、财政所所长

    吴晓红   镇纪委委员、经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  广(兼)

成  员:邱跃辉  刘树峰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分解

一、加强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1、建立和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

全年

牵头领导:刘文喜

责任领导:李  广 

责任站所:纪检办

 

2、对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

3、对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3

4、专题听取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年

5、镇主要领导与嘎查村、站办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

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撰写和上报。

全年

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建设,深化权力监督

1、深化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动态防控长效机制。

全年

牵头领导:刘文喜

责任领导:侯  峰

李  广

责任站所:办公室

纪检办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加强财经纪律规范化操作,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四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内审内控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

4、利用镇公开栏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

三、创新宣教载体,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

1、坚持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全镇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2、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

全年

牵头领导:刘文喜

责任领导:李  广

责任站所:党建办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4、利用周五学习日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

四、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践行廉洁从政

1、按规定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廉会议。

8

牵头领导:刘文喜

责任领导:李  广

责任站所:纪检办

党建办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外出学习、调研经费报销等制度。

全年

3、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规定,通辽市、奈曼旗相关文件精神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三重一大事项经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