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4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次数:166

 

奈曼旗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4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总结

 

今年,旗环保局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环境指标均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一、各项环境指标全面落实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全年大于300天;城区各类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的标准;工业废水、废气达标率达100%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0% ,其中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大于80% ;放射性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到到国家规定;医源性污水和医源性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处理。截至目前,未发生较大级别环境污染事故。

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生存环境

(一)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是改善空气质量。通过建设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2条生产线综合脱硝工程、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综合脱硝工程、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立窑生产线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奈曼旗华强供热公司建设脱硫塔稳定脱硫项目,使得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加强化工区环境监管。旗环保局成立化工区监察组,一名副局长和2名监察员常驻化工园区。建立了环境监察人员包企业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对生产企业实施严密监管。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对化工区企业和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动态跟踪监管,防止企业擅自停用、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和偷排、超排、直排行为。

三是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在每年常规监测12个固定点位的基础上, 4月10日-11日,委托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化工区生产企业的污水,周边村屯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共采集30个样本进行检测。同时,在厂区地下水流向下游都建设了30米深监测井,环保局定期取样观测,确定水质酸碱性和色度。

(二)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日趋完善

按照自治区、市的统一布置,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对重点污染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网络系统建设,推动了我旗环境监察管理工作的自动化建设,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为总量控制和总量收费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依法行政,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建立齐抓共管机制

旗政府今年4月份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环保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的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制度,对污染整治和减排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全旗形成了推进污染减排的攻坚态势,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社会各界齐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为完成各项环保目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通辽市统一安排部署,我旗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饮用水安全、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建设等环境问题。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生产状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全面掌握达标排放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从而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深入推进。

二是加强了对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及水源地的环境监测、监督和保护工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进行了认真清理整治,并完善了相关企业的水污染应急抢险预案,消除了水污染隐患,使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三是对区域内各类噪声源的性质、数量、强度、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噪声依法进行了严格管制,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进行了监控,依法严肃查处噪声扰民行为,为居民创造了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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