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全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赤峰市召开,奈曼旗人民法院等13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胡院长指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实现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动力,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缓解“案多人少”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强力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强力推进良性互动的诉调对接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胡毅峰强调,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事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关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区法院一定要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全力抓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务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