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评议催生奈曼法院执行工作五个转变

发布日期:2015-02-06 浏览次数:200

内蒙古奈曼旗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时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评议意见,认真整改,推动执行工作实现“五个转变”。

  2014年9月2日,奈曼旗人大第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奈曼旗人民法院2013年以来的执行工作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进行整改。奈曼旗人民法院党组对人大常委会的意见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整改建议。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奈曼旗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出现了“五个转变”。

  转变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兑现率。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对内加大执行监管力度,实行流程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对外强化执行联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即时查控,尽最大努力让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及时执行。从2014年10月开始,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执行会战。会战期间,共执结案件346件,执结标的1268.6万元,效果显著,有效提升了执行威慑力。2014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62件,执结936件,执结率达88%,执结标的额14282.71万元。

  转变二:立审执兼顾,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执行局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立案庭、民事庭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在财产保全裁定作出前,将保全线索、当事人联系方式等移送执行局。保全方案、保全裁定作出后,随即将保全移送交接单、保全裁定书等移送执行局,建立保全案件台账,确保立审执有序衔接,使案件在执行阶段得到有效执行。

  转变三:加强联动机制建设,营造执行工作环境。与公安、检察召开执行工作协调会,三方配合,联动开展执行,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暴力抗法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筹建执行指挥中心,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对恶意逃债的典型案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强大攻势力促执行。按时完成执行案件信息核录补录工作,目前,正协调建立与行政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交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以实现通过联网及时查询和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存款等。

  转变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执行力量。为执行局增配3名执行员和1名书记员,执行干警总数达18人,执行快速协同反应能力得以提高,人员力量明显增强。通过专题授课、参加各类培训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综合素质,全年执行局干警共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19人次。加大经费投入,配备执行车辆,购置了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保证执行干警外出办案交通、住宿等办案经费,保障执行工作正常运转。

  转变五: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设立执行专用帐户,方便当事人,杜绝执行人员挪用执行标的款和执行费的现象。成立技术室,使鉴定、评估、拍卖、案外人异议听证等工作与执行工作相分离,规范执行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公开制度,涉及财产分配的案件都要召开听证会,制定分配方案,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行执行绩效综合考评,完善违法执行和执行差错责任查究制,规范重点岗位和环节的执行行为,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办案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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