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法院奏好送达调解“三部曲”

发布日期:2014-09-18 浏览次数:183

自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奈曼旗人民法院高度重“送达调解”工作,由法院工作人员在直接送达应诉、法律文书等材料的过程中,围绕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利用当场、当即、当面优势,奏好诉前、诉中和宣判阶段的送达调解“三部曲”。

  一是诉前送达阶段释明指导。诉前送达通知书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相关事项,对于能够调解的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官调解、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节省司法资源,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是诉中送达阶段征询意见。案件立案后,送达人员在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应诉材料时,侧重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及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当场展开调解。如调解不成,将当事人意见及调解情况以备忘录的形式,告知案件承办人员,以准确反映案件信息,便于承办人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是宣判送达阶段调解再现。对于在审理阶段没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审判人员充分抓住当事人在送达判决书环节对立情绪趋缓、对判决预期重新审视的有利时机,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进行理性判断,消除误解,作出让步,力促案调事了,减少对立情绪。

  2014年1至8月,奈曼旗人民法院通过送达调解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65件,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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