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该院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是筑牢审判基础,成立专门合议庭。为应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增多以及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该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设在民一庭,并从全院遴选出2名家事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善于进行心理疏导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专司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以及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审理。2017年至今,共受理家事案件227件,44对夫妻经调解重归于好。
二是发挥调解职能,实现良好审判效果。家事审判因其特殊性,不能简单一判了事,更应注重弥合感情、修复亲情,力促家庭和谐,保障社会稳定。该院对家事案件坚持贯彻调解原则,并创新调解方法。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过程中,积极邀请妇联干部担任家事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加强对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情感安抚,弥合家庭关系,实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搭建维权平台。以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介为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事法律宣传。选派干警前往社区村庄,用宣传栏、传单、咨询答疑方式开展宣传,现场回答听众有关家事审判涉及法律问题,强化宣传效果。强化与妇联、残联合作,积极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长效联络机制,搭建家事维护平台。
四是注重人文关怀,落实司法救济。强化司法保护,对遭受家暴的妇女、生存权受侵害的儿童提前介入,并开展法律指导,定期回访。延伸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对家事纠纷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对人格权受侵犯家庭成员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