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法院四项措施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日期:2017-08-24 浏览次数:157

2017年以来,奈曼法院在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8月,共审理涉金融违法犯罪案69人,其中信用卡诈骗罪23人,合同诈骗罪46人。民商事案件中涉金融借贷案件288件,涉案金额4476万元。民间借贷案件1369件,涉案金额8622万元。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针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业性比较强、法律适用相对复杂的特点,多次组织刑庭法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审判工作重点难点、交流心得体会,切实提高了该类案件的审判能力。

二是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针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害人较多的实际,收案后第一时间阅卷,并及时向公安、检察部门了解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以此为基础对每一起案件制定工作预案,在安检引导、法庭布置、警力保障、判后答疑等环节作出针对性部署,努力避免矛盾激化、扎实提升现场处置水平。

三是依法严格案件审理,坚决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此类案件审理,必要时组织合议庭共同查明案件事实、研究法律适用结果。审理结束后,所有案件量刑意见均通过专业联席会议形式进行讨论,必要时提交审委会讨论通过,坚决依法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退赃工作力度,提升司法审判社会效果。加强对被告人、被告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力度,通过释明法律规定、帮助分析利弊得失,促使被告人主动退赃,或亲属帮助退赃。在判决前未退赃的,多方面查找被告人存款、房产、车辆信息及相关交易记录,尽可能挽回被吸收人的损失,提升司法审判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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